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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
来源   时间 2010/10/9 16:52:53  点击  
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

(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部分
修改,2009年7月17日通过)

总 则

 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(简称中国侨联),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归侨、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。

    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和昌盛作出了巨大贡献,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重要力量。

    中国侨联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坚持以侨为本、为侨服务的宗旨,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,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,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和利益。

    中国侨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帜,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,根据本章程,积极主动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履行参政议政、维护侨益、海外联谊、群众工作职能,广泛地团结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,为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,为振兴中华,统一祖国,维护世界和平,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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